中新網台州12月19日電(謝盼盼 張茹穎)12月19日,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法院宣判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,30歲的工藝品廠老闆胡某因拖欠50多名工人工資8萬餘元,被判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二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張某今年30歲,台州仙居縣官路鎮人,雖然只有小學文化,但是憑藉著吃苦耐勞的精神和一點小聰明,他在2010年2月創辦了一家註冊資金50萬工藝品廠,主要經營雕塑工藝品製造。
  然而,由於近幾年工藝品市場頹靡,胡某的廠子也遇到了經營危機,從2012年3月份開始,他就陸陸續續拖欠工人工資。2012年6月,胡某接到幾單外貿單子,他又招收了幾十名工人幫他幹活,按件計費,並跟工人們說好,等活幹完後再結算工錢。
  可是到了2012年8月底,活都乾好了,當工人們滿懷希望等著拿工資時,卻發現,老闆要麼不接電話,要麼關機,最後連人也找不到了。90多名工人17萬元工資,眼見著都要打了水漂,無奈之下,工人們聯合向官路鎮勞動保障所投訴。
  當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機制,一邊安撫工人情緒,一邊進行調查,並多次做胡某思想工作。
  2013年2月20日,仙居縣人勞局對胡某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,限其在一個星期內足額支付所拖欠的職工工資。可惜,胡某依舊置之不理,2013年4月12日,仙居縣人勞局以胡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。
  這期間,迫於壓力胡某陸續償還了一部分工資,但仍有50多名工人的8萬多元工資沒拿到手。今年3月25日,公安機關在台州路橋飛機場內將在外經商的胡某抓獲。
  警方調查發現,在拖欠工人工資後,胡某的銀行卡內仍有四筆總額39萬元的資金存入,並非沒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資。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,2014年4月30日,胡某向公安機關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資6萬元。
  胡某在法庭上辯解,這幾十萬元存款是周轉資金,如果用這些錢付了工資,就會影響生意。“我之前不知道不支付工人工資會犯罪,我的本意是想先多賺點錢,以後再還工資。”
  然而,亡羊補牢為時已晚。胡某拒不支付的後果是,拖欠的工資不僅照常支付,還要因此涉罪。法庭認為,被告人胡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,數額較大,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,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。鑒於其已支付部分勞動報酬,酌情予以從輕處罰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
  (原標題:拖欠50多名工人工資8萬餘元 浙江80後老闆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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